闽技术师院委综〔2021〕12号
关于印发《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8 日
抄 送:校领导。 |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 |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引导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党员公认的原则,以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为主要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情况、政治把关作用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基层组织制度执行情况、推动改革发展情况,相关要求见附件《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由参加测评师生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校党委的各二级党组织的考核评价。
第二章 述职评议
第五条 实行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向校党委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述职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情况;
2.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4.落实“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的主要情况;
5.落实《福建省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以及高校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
6.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和支持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创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等方面情况;
7.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校内巡察和上年度查摆的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剖析抓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述职内容根据年度有所变化,以每年学校正式印发的通知为准。
第六条 参加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的人员范围是:校党委委员,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校部机关党务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和校学生会主席。述职大会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
第七条 评议主要采取面对面直接评价的形式进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同时,综合平时掌握、调研了解和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 四个等次进行评价,作为考核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评价等次要有所区分,防止好人主义。
第三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八条 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责问责。
第九条 参加述职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
第十条 凡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学术风气、安全稳定、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保密自查自评等方面出现影响学校整体声誉事件的,均实行一票否决。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不得评定为“较好”以上等次,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一条 二级党组织书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其为“差”等次。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考核评价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考核纪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客观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突击应付检查。对提供虚假数据或虚假成绩造成考核评价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严肃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情况 |
1.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有效宣传贯彻执行,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师生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 |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议事决策水平高。 |
(1)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边界明确、运行顺畅,决策议事规则清晰规范、执行到位。 (2)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认真履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的把关作用充分发挥,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3)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明晰,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顺畅,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统筹谋划、科学决策,推动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
2.政治把关作用情况 |
2.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 |
(1)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落实到岗到人。 (2)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做强正面思想舆论,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工作。 (3)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程序规范、责任明晰、成效突出。 |
2.2加强对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组织等的引导,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
(1)党组织定期研究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组织建设发展工作,明确专门领导或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开展工作。 (2)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审批把关、指导管理。 (3)统筹课堂教学、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对外交流等工作,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
3.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
3.1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强。 |
(1)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定期调研分析党员和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师生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3)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结合专业设置,深入挖掘思政元素,统筹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践行,加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 |
4.基层组织制度执行情况 |
4.1对师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推动到位,基层组织设置合理、按期换届。 |
(1)坚持党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制度,推动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基层党支部。 (2)优化党支部设置,在按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教师党支部、按年级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创新团队等建立师生党支部。建立提醒督促机制,所属党支部按期换届,严格按照程序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3)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相关支部有效转化、提升达标。 |
4.2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经常性教育有序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党务公开、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制度执行到位。 |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严格。深入开展“四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到位。 (2)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有序,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党务公开。 (3)组织师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攻坚克难,承担重大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积极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努力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重点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改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研究批准,按程序作出党纪处分、组织处置。 |
4.3师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覆盖。 |
(1)认真履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责任,做好“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选配、培养、使用等工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覆盖。 (2)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3)坚持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机制,推进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
4.4在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 |
(1)扎实做好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教师党支部切实做好在高知群体、青年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帮助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
4.5专兼职组织员配齐配强。 |
(1)推进组织员队伍建设,至少配备1至2名专兼职组织员。 (2)加强组织员培养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党建、党员发展、党内监督等方面的专职专责作用。 |
5.推动改革发展情况 |
5.1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坚强有力。 |
(1)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凝聚、组织保证等作用,深入谋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工作,团结凝聚、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取得优异成绩。 |
5.2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业绩突出。 |
(1)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领,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 (2)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工会、教代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 (3)全方位管理重点事项、重点对象、重要节点、重要阵地,健全完善师生安全稳定教育体系、综合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 |